抓紧时间!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5-04-24 08:28:05浏览次数:123
近日,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依据《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本届奖项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向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向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万元。

评选范围
在河北省内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以下统称组织),以及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申报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3.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创制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先进标准提高质量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业特色、本组织特点,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3年;
3.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经验或成果,为区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本组织经营管理绩效和推进先进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并取得较好效果;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实施程序
(一)申报推荐
申报方式及推荐时间
(一)电子材料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审核单位、推荐单位请登录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0.249.139.99:8079/qylogin/Login.aspx),按操作指南(详见系统首页操作指南)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填报、上传、审核、推荐和下载,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11-82623962)。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通知公告”专栏或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网上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由推荐单位自行确定。
(二)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从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后,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申报组织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评报告另编成册;申报个人申报表、质量工作业绩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
(三)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网上推荐,同时将纸质材料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的复印件,报送至省质评办,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参评范围。
通知明确,参与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恪守工作纪律,与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实施回避制度,依法保守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的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程序进行评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