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赴张家口开展质量认证调研工作
3月11日至12日,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人员带领认证公司专家团队赴张家口市开展质量认证工作专项调研,重点协调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工作,张家口市及宣化区、万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一同调研。3月11日下午,调研组首先前往张宣科技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聚焦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开展调研,实地参观了氢冶金-电炉生产线,详细了解绿钢生产制造全流程,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调研组与张宣科技公司领导、河钢集团战略研究院就推进该公司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达成共识,明确将协同发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场与张宣科技对接,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认证工作;同时,现场解读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相关政策及通用规则。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表态,将主动靠前服务,持续做好后续跟踪对接与协调保障工作,助力企业顺利推进认证工作。3月12日上午,调研组前往万全区,围绕“万全鲜食玉米产业”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试点创建工作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了鲜食玉米生产企业,认真听取了质量认证为企业赋能的相关工作成效。随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分别汇报了质量认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试点创建进展。省市场监管局杨进刚处长对张家口市认证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在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类问题,坚决守牢质量安全底线;二是持之以恒推进试点建设,引导鲜食玉米相关企业借助质量认证手段,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增值增效;三是打造工作亮点,结合张家口产业发展实际,扎实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有机认证和节水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力争在更多领域实现质量认证工作新突破。信息来源: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启动试运行
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发的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启动试运行。该监管平台是全国计量监管领域第一个实现全链条非现场穿透式监管的智慧平台,标志着我国计量监管迈入智慧互联、全国一体化新阶段,是我国计量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里程碑。截至目前,134家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2163家计量检定技术机构、3430个市场监管部门、20家型式评价计量技术机构已入驻平台,为平台顺利运行奠定良好数据生态与协同治理基础。该监管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一是全生命周期信息聚合。汇聚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生产、强制检定、使用、维修等各环节的关键数据,实现信息贯通。二是关键数据防伪与追溯。应用防伪增强技术,规范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对电子计价秤全链条信息设置监控引擎,一旦非法改动就能自动触发预警,保障电子计价秤关键计量数据的真实性与不可篡改性。三是计量监管闭环支撑。平台为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强制检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监管活动提供信息化、智慧化支撑。四是便捷公众信息查询和监督。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电子计价秤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扫一扫”“碰一碰”就能知道电子计价秤在平台上“有没有”,进而判断“准不准”。该监管平台将抽象的法规条文,转换为可操作、可追踪、可验证的数字化监管闭环;将技术规范中的“唯一性信息标识”“开壳锁机、授权解锁”防作弊技术要求,转换成可执行、过程可追溯、结果可信任的技术管控机制;突破传统计量监管在地域、部门与环节上的局限,通过数字技术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全国范围、全链条、跨部门协同监管,为提升全国民生计量监管能力和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目前,134家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2163家计量检定技术机构、3430个市场监管部门、20家型式评价计量技术机构已入驻平台,为平台顺利运行奠定良好数据生态与协同治理基础。该监管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一是全生命周期信息聚合。汇聚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生产、强制检定、使用、维修等各环节的关键数据,实现信息贯通。二是关键数据防伪与追溯。应用防伪增强技术,规范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对电子计价秤全链条信息设置监控引擎,一旦非法改动就能自动触发预警,保障电子计价秤关键计量数据的真实性与不可篡改性。三是计量监管闭环支撑。平台为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强制检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监管活动提供信息化、智慧化支撑。四是便捷公众信息查询和监督。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电子计价秤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扫一扫”“碰一碰”就能知道电子计价秤在平台上“有没有”,进而判断“准不准”。该监管平台将抽象的法规条文,转换为可操作、可追踪、可验证的数字化监管闭环;将技术规范中的“唯一性信息标识”“开壳锁机、授权解锁”防作弊技术要求,转换成可执行、过程可追溯、结果可信任的技术管控机制;突破传统计量监管在地域、部门与环节上的局限,通过数字技术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全国范围、全链条、跨部门协同监管,为提升全国民生计量监管能力和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信息来源:市说新语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河北创新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
近日,受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与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多家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系统性质量诊断,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任务部署,全力培育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本轮诊断聚焦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要求,覆盖钢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新能源汽车等河北优势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实地调研、深度访谈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坚持“企业自评﹢专家会诊、线上调研﹢现场核查、问题识别﹢能力建设同步提升”三位一体的诊断模式。诊断过程中,专家组全面梳理企业在跨体系融合、过程数据协同、质量技术攻关、关键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不足,并立足企业战略需求,从体系融合、链条协同、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等方面提出质量改进建议,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向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迈进。本次行动是河北省推动领军企业培育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的创新。不同于以往单点式、阶段式的帮扶模式,河北省创新构建了“画像—开方—跟踪—提升”的全过程服务体系,通过入企诊断绘制企业质量“画像”,明确发展坐标;通过问题剖析、政策解读和对标分析,提出精准“改进方”,增强质量提升的针对性;通过持续跟踪辅导、案例指导和体系完善,推动企业能力提升形成闭环;通过提炼典型经验、发布案例集,实现成果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为打造领军企业梯队提供了系统路径。河北省将以本轮诊断为起点,持续完善领军企业培育体系,在制度建设、政策供给、技术支撑和能力提升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快打造覆盖重点产业的质量领军企业群体。此次行动的展开,彰显了河北在推动质量变革、产业升级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通过入企诊断、精准赋能和机制创新,一批具备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正在加速成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领航者”,为质量强国战略落地见效提供河北力量。本轮诊断聚焦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要求,覆盖钢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新能源汽车等河北优势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实地调研、深度访谈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坚持“企业自评﹢专家会诊、线上调研﹢现场核查、问题识别﹢能力建设同步提升”三位一体的诊断模式。诊断过程中,专家组全面梳理企业在跨体系融合、过程数据协同、质量技术攻关、关键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不足,并立足企业战略需求,从体系融合、链条协同、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等方面提出质量改进建议,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向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迈进。本次行动是河北省推动领军企业培育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的创新。不同于以往单点式、阶段式的帮扶模式,河北省创新构建了“画像—开方—跟踪—提升”的全过程服务体系,通过入企诊断绘制企业质量“画像”,明确发展坐标;通过问题剖析、政策解读和对标分析,提出精准“改进方”,增强质量提升的针对性;通过持续跟踪辅导、案例指导和体系完善,推动企业能力提升形成闭环;通过提炼典型经验、发布案例集,实现成果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为打造领军企业梯队提供了系统路径。河北省将以本轮诊断为起点,持续完善领军企业培育体系,在制度建设、政策供给、技术支撑和能力提升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快打造覆盖重点产业的质量领军企业群体。此次行动的展开,彰显了河北在推动质量变革、产业升级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通过入企诊断、精准赋能和机制创新,一批具备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正在加速成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领航者”,为质量强国战略落地见效提供河北力量。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最新公示!2025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来了!
12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公示具体如下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公示为发挥先进企业标准的引领作用,促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我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价,我局遴选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晟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详见附件),拟作为2025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发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2月15日至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有异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反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高宇 0311-67565177邮 箱:bzcxc@hebamr.cn附件:2025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公示名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5日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24种产品实施细则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等24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通则》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方式、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事项的通用要求;细则规定发证产品的定义、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和程序、实地核查等技术要求。《通则》和细则规范指导生产企业申请取证、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发证等工作,是推进生产许可证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通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明确先核后证、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3种审批方式的具体要求。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追溯要求,增加“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规定。四是将企业提交的检验检测报告时限调整为申请前6个月内,并规定检验检测报告不得为多份报告的组合,明确在实地核查中严格审查检验检测报告的符合性。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个细则合并为1个《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是对涉及标准变化的18种产品实施细则引用的产品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等进行更新。三是完善建筑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等5类产品细则中的产业政策要求。四是对建筑用钢筋等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要求进行完善。五是聚焦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产品和检验检测标准变化,优化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六是完善细则中“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条款和判定方法,减少核查人员自由裁量权。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组织宣贯工作,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通则》和细则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受理、审查和审批等工作,切实保障好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来源:市说新语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张家口杏产业标准综合体》实施培训会在涿鹿县召开
12月4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涿鹿县组织召开了《张家口杏产业标准综合体》(以下简称《标准综合体》)实施培训会,邀请原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施建主任围绕《标准综合体》的落地实施开展培训。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张家口市仁用杏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中“加快仁用杏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的又一具体举措。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统筹规划、系统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杏产业标准化建设,组织构建了包含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三大核心产业要素及配套检验检测标准题录的《张家口杏产业标准综合体》,收录了85项与张家口市杏产业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密切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76项检验检测标准,通过查漏补缺,补充制定了12项团体标准,为我市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的标准化技术支撑。培训中,施建主任围绕标准综合体相关基本概念、标准化需求分析、标准实施、团体标准作用等内容展开授课,重点对标准化需求的识别与映射方法、标准实施的关键步骤与保障机制、团体标准在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系统讲解,为参训人员在杏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落实《标准综合体》提供了实用指导。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市杏产业相关企业对《标准综合体》的理解与实施能力,为《标准综合体》的全面落地和助力我市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涿鹿县、蔚县、阳原县等9个县区杏产业相关部门及企业、合作社70余人参加了培训。信息来源: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新兴领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本批标准发布后将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新兴领域方面发布网络安全技术等5项国家标准,支撑筑牢国家网络安全防线、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发布信息技术等7项国家标准,通过统一技术应用规范,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安全可靠。发布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等3项国家标准,支撑智能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发布纳米技术等7项国家标准,助力统一相关技术表征与测试规范。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方面发布汽车转向系、机动车辆制动液、铁路施工机械、轨道交通车辆、船舶岸电、集装箱、宇航元器件等44项国家标准,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发布工业锅炉经济运行、肉类加工、食品加工、酒类、铅锌等10项节能环保标准,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安全生产方面发布可燃性粉尘爆炸风险评估及特性参数测定方法、化工园区气体防护站建设运行指南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水平。发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评估指南、应急预案情景构建方法等5项应急管理国家标准,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发布11项消防车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保障我国消防车产品技术进步,有效提高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能力。在公共服务方面发布教育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3项教育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物流、养老、自动化、物联网等7个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教育课程建设指南,为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产教融合、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基础。发布家用健康照顾产品及相关服务可用性指南,持续推动老龄化社会国际标准转化,支撑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布资产管理数字化成熟度、文化数字资产价值评估等4项国家标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数字化水平,提升数字资产交易透明度与安全性。在百姓生活方面发布智能纺织品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引导智能纺织品规范发展。发布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发布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短链氯化石蜡2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完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手段。发布外科植入物、医疗产品灭菌等8项国家标准,推动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稻谷、脐橙、农村户厕、石油钻采设备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信息来源:市说新语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全国首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发布 京津冀三地再发7项计量规范
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7项共建计量技术规范,覆盖大气污染防治、水质监测、民生计量等领域。这是三地自2017年启动计量规范共建机制以来,第九批集中发布的区域性技术文件,累计已发布达43项,形成跨区域计量技术协同的“京津冀样本”。大气治理破解VOC监测"无标可依"困局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监测设备长期缺乏统一校准标准的行业痛点,全国首创制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该规范创新性引入湿度干扰误差指标,将设备示值误差控制在±5%FS以内,重复性降低至2%。新规有效填补该仪器在国内的性能评价标准空白,并对量值传递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校准方法进行统一规定。确保量值的准确与统一,指导生产厂家提升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环境保护的使用需求,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水质革命智能分析仪校准实现"多技术兼容" 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全自动水质智能分析仪校准规范》解决了生产厂家依赖内部的检测方法,缺乏统一规范导致量值无法有效溯源至国家基准的问题。规范确立了科学的计量性能指标:分光光度法仪器示值误差不超过±5%,容量法仪器不超过±3%,重复性均不大于3%,为检测数据可靠性筑牢基础。新规将全面规范该仪器的校准工作,指导厂家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京津冀地区重点水质参数监测精度,为地表水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强化区域水质协同监测与治理能力,切实守护水质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民生计量燃气表校准进入"全链条管控"时代 涉及千家万户的燃气计量领域,《燃气表检定装置校准规范》首创“模块化整体校准”模式。一体化集成设计的检测系统,通过统一的气路控制、数据采集和标准器配置,能够在同一个检测平台上完成燃气表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和密封性三项核心参数的检测。新规的精准发力,从检定装置源头量值准确推动燃气表检定校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筑牢民生安全防线。协同机制413项规范构建区域技术共同体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计量技术规范“存量共享、增量共建”机制,已实现413项计量技术规范的互通共享,建立了年度联合立项、季度协同审查、统一发布实施和集中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促进京津冀计量技术协同发展。未来布局2025年计量技术规范瞄准精准医疗等领域目前,正在制定医用温度报警器、胎心模拟仪等京津冀共建计量技术规范,将助力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此次规范发布标志着京津冀计量协同从“硬件连接”迈入“标准融合”新阶段三地将持续完善区域计量协同体系以高标准计量技术助力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为构建绿色、安全、高质量的京津冀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技术保障信息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收藏!新《食品安全法》要点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共涉及5个条文,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突出问题,从强化准入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管理,为相关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提供更好法治保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文结合新法修改的背景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条文进行解读。解读具体变化新《食品安全法》在原第四十一条基础上另外增加四款,作为第二款至第五款。制度内容实行许可制度。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备相应条件(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取得准运证;明确主体责任。发货方应当查验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运证,核验运输容器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收货方应当查验准运证、运输记录,核验运输容器铅封是否完整;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严禁伪造单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授权相关部门制定目录和具体管理规定。明确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具体管理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具体变化新《食品安全法》在原第一百三十二条基础上增加三款,作为第二款至第四款,具体明确违反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修订背景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配套的法律责任,同时,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行为较其他食品运输风险更高,需要对相关违法行为课以更严厉的处罚,以从源头降低运输环节的污染、掺假风险。提高处罚上限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未取得准运证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行为,新《食品安全法》将罚款区间设定为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突破了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关于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处罚最高十五万元的上限。明确法律责任对不按要求运输的,增设阶梯式处罚,包括警告、停产停业、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吊销许可证以及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对无证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的,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对伪造变造单据和未履行查验检验义务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变化新《食品安全法》在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后增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使其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的注册管理、生产等要求。修订背景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国内市场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为主。近年来,国内市场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需求不断增长,对相关产品的监管提出了新的需求。此次修正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要求全部等同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回应了食品安全监管与时俱进的需求与坚持食品安全高标准严监管的原则。管理制度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婴幼儿配方液态乳”适用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同等的监管要求,具体在于:强制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注册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禁止分装。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品牌配方一一对应。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目录公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目录,并对注册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法律责任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有关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不得分装、套牌,违法生产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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