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张政字〔2012〕154号),决定开展第九届“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奖励办法和标准依据《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设置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名额:组织奖不超过5个;个人奖不超过3个。奖励办法和标准:向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向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万元。二、申报范围及原则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以市政府名义开展,是我市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设组织奖和个人奖。(一)组织奖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建设施工及服务提供的单位(以下统称组织)。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京津产业转移入张单位,以及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技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和物流、公共服务、旅游、医疗保健、教育等组织积极申报。(二)个人奖在张家口市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科研、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个人)。鼓励为我市产业和行业技术水平提高、技术创新、质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三)申报原则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自愿申报、好中选优、动态管理。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三、申报条件(一)组织奖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3.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创制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先进标准提高质量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业特色、本组织特点,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4.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个人奖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3.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经验或成果,为区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本组织经营管理绩效和推进先进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并取得较好效果;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5.申报个人为所属组织高层领导者的,所属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已经获得往届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再重复申报;曾申报但未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可继续申报,评审标准要求的卓越绩效评价指标,较上次申报应有较大提高。四、 申报及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提名、公示表彰等环节,并依次开展。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推荐。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证实性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予以注明。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在本组织或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登录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zjk.gov.cn/)“通知公告”专栏或者张家口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http://zjk.nqi365.com/)下载。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市有关部门所属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属地划分,统一归口上述推荐单位审核、把关、推荐。(二)资格审查。组织对申报材料主体资格、申报渠道、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形成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三)材料评审。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照评价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名单。(四)现场评审。组织成立若干个现场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按照评价标准逐条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组织奖现场评审工作主要包括:召开首次会议、现场核查、分组评审、分层次座谈、合议评审、与申报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换评审意见、召开末次会议等。个人奖现场评审工作主要包括:召开首次会议、候选人汇报、召开座谈会、核实业绩、合议评审、与申报个人交流座谈、召开末次会议等。(五)综合提名。汇总材料评审、现场评审情况,形成授奖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批。(六)公示表彰。将授奖建议名单及主要业绩、事迹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授奖建议名单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形成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候选名单,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五、申报方式及推荐时间(一)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登录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zjk.gov.cn/“通知公告”专栏或者张家口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zjk.nqi365.com/)下载,按要求填报,并于2026年10月15日前向属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电子材料,由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zjkszqb@163.com。(二)纸质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电子材料评审并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按照属地划分由推荐单位通知报送纸质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申报组织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评报告另编成册;申报个人申报表、质量工作业绩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三)推荐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电子材料及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扫描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参评范围。六、有关要求(一)加强宣传动员。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围绕培育本地区和主管领域质量标杆广泛宣传,动员、指导和帮助更多的优秀组织和个人参加申报评审,达到以评促改、以改促提目的,激励全社会加强质量提升,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二)严格审查把关。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做好第九届市长质量奖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是否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是否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进行认真审核。确实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确保推荐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评。(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恪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申报组织应如实填写咨询或辅导单位名称、有关专家、辅导老师等信息,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回避等纪律要求,如发现未如实填写的,取消当届参评资格。联系人:王克东 15933139898邮寄地址:张家口市胜利中路35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 编:075000 附件:1.第九届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2.第九届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3.第九届张家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名单汇总表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第九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附件.zip

张家口市2家企业入选省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近日,河北省更新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单,其中我市新增2家,总数达到11家,涵盖装备制造、冶金新材料、汽车配套、玻璃加工、环保设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我市今年新入选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为河北万丰冶金备件有限公司、安智科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万丰冶金备件有限公司是国内冶金行业冷却设备骨干生产企业,建立成熟先进的质量管理运行模式,深耕产品迭代与质量全流程管控。安智科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变电站预警系统、智慧储能装备及系统、一体化电源及充电桩、智慧云平台等领域,先后建成河北省风光储电站及其设备产品质量测试中心等多个专业化研发平台,为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产品质量、品牌竞争力稳步提升。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库是河北省打造质量领军企业梯队、推动全产业链质量升级的重要载体,随着培育库的扩容,将进一步发挥入选企业标杆引领作用,带动我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质升级,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来源:张家口日报

张家口市2026年“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9月4日,张家口市 2026 年 “质量月” 活动启动仪式在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举行。本次活动以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主题,由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营造 “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 的浓厚社会氛围。过去的一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统筹推进了 “一县一强链” 布局,“崇礼好礼” 区域公共品牌入选国家总局典型案例;扎实开展 “质量助企” 行动,精准帮扶企业 168 家;全市设立首席质量官企业达 1287 家,1 人荣获第十三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在 2025 年度质量强省建设综合考核取得满分成绩。2026 年是 “十五五” 规划开局之年,质量强市工作纵深推进和深入实施质量强企、强链、强县 “三大行动”。强化标杆企业引领,推动 11 家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抓好氢能、汽车装备制造产业链试点建设,依托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产出标志性成果;推进县域质量提升创新试点,探索县域质量发展新路径。同时持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深化 “助企引智”,全面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第九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引导更多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城市的名片,希望全社会以 “质量月” 为契机,凝聚质量共治合力,共同书写张家口高质量发展优异答卷。启动仪式后,举办张家口质量安全保障研讨会。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张家口富龙文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杰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垣大嫂家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获得政府质量奖的标杆企业代表依次登台,分享各自在质量管理、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实战经验,为全市各行业企业提质升级提供参考借鉴。与会人员还走进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观摩参访,实地感受企业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实践。此次 “质量月” 系列活动的开启,将进一步引导全市各行业树牢质量第一意识,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全市产品、服务、产业整体质量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文旅局、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科(股)室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信息来源: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启动实施质量督察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首次启动实施质量督察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安排,从7月20日起,4个质量督察组将陆续进驻有关省份,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形成部门合力处置质量问题隐患情况等,对“内卷式”竞争突出领域、社会关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开展抽查核查,切实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信息来源:市说新语

权威定调,信息量拉满!市场监管总局指明检验检测行业“十五五”发展方向
7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十四五”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总结了“十四五”期间检验检测服务业改革发展情况,以及“十五五”期间检验检测行业主要发展方向。“十四五”期间:检验检测行业营收从3500多亿元跃升至5300多亿元,净增超过1800亿元,连续迈过4000亿元、5000亿元两大台阶。截至2025年底,我国获得资质认定(CMA)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有54340家,从业人员158.64万人,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130.95万台套,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5894.97亿元,实验室面积1.25亿平方米。“十五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提升行业公信力、强化技术支撑力、扩大国际影响力、增强品牌竞争力四大方向推进: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检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持续深化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行刑衔接、“一案双查”、行业禁入、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创新试点与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能级检测平台,深化产学研协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检验检测从单一服务向“产业链协同”升级,由“事后质量把关者”转向“创新全程赋能者”。主动参与引领国际合格评定规则制定,积极贡献检验检测的中国方案。加快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水平开放行动,对接国际标准软联通,推动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自贸区伙伴建立检验检测互认“白名单”。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中型机构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专业突出、技术领先、服务精准的高端服务机构。健全检验检测结果多场景采信机制,提升行业市场价值。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7月16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志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邓志勇主持。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强调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为质量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组建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质量强国建设推进机制、凝聚高层次智力支撑的制度安排,对于提升质量强国建设谋划水平、破解质量发展复杂问题、营造质量共治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作出了明确部署,“十五五”时期是质量强国建设承前启后、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专家咨询委要紧扣全会部署要求,在全局上谋划质量、从长远上研究质量,围绕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发展质量理论、积极建言献策、广泛沟通交流,为到2035年实现质量强国建设中长期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近期重点工作计划》。中国工程院院士、六盘山实验室主任马玉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作为委员代表作了专题发言。全体委员一致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把专业所长与国家所需紧密结合,聚焦质量强国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战略研究、积极提供决策咨询、主动参与评估评审,推动质量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等90余人出席会议。信息来源:市说新语

《人民日报》刊发罗文署名文章: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有效举措,着力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市场监管力量。深刻认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重大意义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于引导市场竞争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的良性轨道,打通制约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国内循环畅通无阻的关键堵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内在要求。当前,“内卷式”竞争使部分企业陷入低价倾轧、利润微薄的困局,创新投入被压缩,转型空间被挤占,市场活力容易在无序内耗中衰减。针对“越卷越弱”的恶性循环,必须依法加以整治,坚决遏制低价无序竞争,有效激发企业敢于投资、敢于创新、敢于拓展市场的内生动力,让守信者、质优者、创新者脱颖而出,使各类经营主体在公平有序的舞台上“百舸争流”、竞相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产业体系整体跃升,是“十五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内卷式”竞争使部分产业陷入“拼规模、抢份额”的粗放式竞争泥潭,产能过剩与创新乏力并存,大量资源被锁定在低端环节。针对低端锁定困局,必须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资源向高效率、高质量、高附加值领域集中,为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腾出发展空间,推动产业体系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跃升,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产业支撑。筑牢强大国内市场根基的重要举措。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当前,一些行业“内卷式”竞争表面上是低价低质内耗,深层次症结则与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密切交织。部分地方违规制造各种显性隐性壁垒,扭曲了市场信号,也使国内市场的规模效应与竞争活力打了折扣。针对行政权力对市场运行的不当干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强大发展动能。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的战略选择。当前,我国企业出海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但部分行业也出现了“内卷外化”倾向,一些企业将同质化、拼价格的低端竞争策略延伸至国际市场,不仅压缩了自身利润空间,还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对中国制造整体形象造成冲击。针对“内卷外化”问题,必须从源头切断低质低价的对外传导链条,防止无序出海、恶性竞价,引导企业以技术、质量、品牌等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准确把握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面临的风险挑战当前,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不断显现,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持续改善,但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领域出现新的变种和隐性操作,易引发新一轮风险。“内卷”形态手段更趋隐蔽复杂。部分企业转用更为隐蔽的变相压价手段,将成本压力通过延长账期、压缩供应商利润、追加返利考核、强化渠道控制等方式向产业链上下游转嫁。有的企业为守住利润,采取减质减配等手段“隐性降本”,使相关风险向产品质量、履约质量、售后质量等方面传导;有的平台明面上抽成比例有所下降,但“隐性抽成”的手段却在翻新,通过捆绑促销、流量倾斜、算法排序等方式,将自身经营成本与风险向外转嫁,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存在偏差。行业组织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关键在于划清合法自律与违法垄断的边界。“反内卷”不是“反竞争”,而是要依法纠治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高质量发展的恶性竞争。有的行业协会曲解“反内卷”治理初衷,假借化解过剩产能、行业抱团取暖、企业合规自律之名,行价格同盟、市场分割、产能协同之实。“反内卷”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行业协会和经营主体都不得借“反内卷”之名行垄断之实、逾越公平竞争法律底线。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受“比政策、比补贴、比资源”的发展惯性驱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动作“变形”,将政府投资基金异化为变相补贴的工具,陷入“以投代补”的新误区。一些本应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在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僵而不倒;一些地方产业园区“千园一面”,扎堆布局热点赛道;部分地方投资规模、项目数量、税源增量等导向依然存在,造成企业盲目扩产、争抢项目、攀比补贴。扎实推动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取得更大成效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用好法律“工具箱”,打好监管“组合拳”,切实净化市场竞争生态,加快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规制“内卷”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价格法修订,健全行业成本调查、制止低价倾销等配套规则;推动电子商务法修正,依法明确各类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健全新兴领域、新型垄断行为等治理规则,更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抽查、缺陷召回等制度,修订汽车、充电宝等重点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持续丰富质量品牌建设、产品质量分级等方面的政策举措,推动提升重点行业产品服务质量。依法惩治“内卷”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劣质低价、反垄断执法护企等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垄断案件查处,加力整治以“一口价”“秒杀价”等制造低价假象、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开展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查,对带头超低价竞标、违法实施倾销的企业从严处理。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提高重点领域抽查比重,坚决纠治质量低劣、制假售假问题。强化强制性认证有效性抽查和认证从业机构监督检查,开展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和检验检测机构“小散弱”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整治行业乱象。抓好平台“内卷”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利用搜索排名、用户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榜单、网络测评虚假评价、违法广告等问题,持续规范外卖平台促销补贴行为。督促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依法查处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比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查办平台经济领域垄断案件,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开展落实网络交易平台入驻商家核验登记义务专项行动,整治平台不履行法定义务等突出问题。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审查规则和机制,强化举报、抽查、督查等监督约束。组织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重点纠治妨碍企业公平准入与自主经营、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资质认定内外有别、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等典型问题,综合运用执法约谈、行政建议、行纪衔接等手段加强硬约束,依法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推动废除和修改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快出台一批制度机制。支持企业提升良性竞争水平。加强竞争合规助企服务,推动行业协会依法加强自律,指导企业应对重大海外反垄断风险。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举办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和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充分发挥质量支撑、标准引领作用,深入实施脑机接口等重点产业链质量强链行动,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与对外披露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发布,深入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多管齐下促进产品和服务品质升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文信息来源:市说新语

精准把脉助创新 知识产权进宣钢——省市区三级联动开展知识产权入企服务
为落实河北省2026年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专项行动要求,助力宣化岩土工程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护航宣化区本土企业海外发展,7月8日下午,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领导带领专家服务团队,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赴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座谈交流。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痛点与难点,并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痛点难点逐一梳理,从专利培育、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方面给出定制化优化建议,为企业创新发展精准“诊脉开方”,切实夯实企业创新发展根基,全方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实操能力。宣钢集团作为本地区重点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专利积累方面有着深厚基础。本次活动采取专家一对一问诊模式,精准梳理、破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各类实际难题。省、市专家组下沉一线上门送服务,既补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短板,也搭建起省、市、区三级知识产权协同服务桥梁,为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信息来源: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部门联合发文!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
近日,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工作新目标。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存量增量协同优化、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力争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意见》全文如下: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函〔2026〕3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体育总局、国家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局、体育行政部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能源局、消防救援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零售业对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保障民生、稳定就业及做强国内大循环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扩大内需为基点,以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为导向,围绕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存量增量协同优化、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二、系统规划新布局(一)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商业网点规划等相关国家标准。将城乡商业网点建设与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相关规划等相衔接,因地制宜构建梯次分明、布局均衡、功能互补的商业新格局。(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合理优化结构。实施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推动步行街(商圈)科学布局、优化业态、突出特色。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补齐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民生业态。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 (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动态管理。加强零售商业设施运行监测,鼓励相关协会、机构探索建立商业设施饱和度评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饱和度评估,推动商业设施布局均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三、引领零售新供给(四)提高商品品质。推动零售经营主体加强采购质量管控和溯源,严选供应商,鼓励发展自有品牌,推广质量自我承诺制。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打击线上线下制假售假行为。推动平台经营者、柜台出租者将入驻经营者抽检合格率、退货率纳入考核。(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服务品质。鼓励零售经营主体提供商品定制、配送到家等增值服务,推广去“皮”称重、送装同步等便利服务,提倡长者导购、母婴室等适老适幼关怀服务。持续深化异地异店退换货促进工作。依法推行线上7天无理由退货(特殊商品除外),鼓励实体零售经营主体承诺无理由退货。整治售后安装、维修服务乱收费。(各地商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标准升级。加快制定满足高品质生活、新消费需求的零售领域标准。推动《零售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准则》《绿色商场》等标准落实。开展零售领域标准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研究非标准化商业等新业态标准。指导商协会依法开展零售业信用评价,加强行业自律。(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创造消费新需求(七)改造创新场景。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一店一策”打造新场景。推进老旧街区更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商业街区品质。利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等政策推动商业设施空间重构、业态更新、数智化改造,发展非标准化商业,提升社区商业,完善适老商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商业设施与交通枢纽、周边景区等采用空中连廊、地下通道衔接。(商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推动业态融合。结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等试点工作,推动零售与餐饮、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零售+”新生态。鼓励发展融合型、时尚型、策展型、主题型、社区型零售。支持免税店开发特色主题购物场景,增加离境退税店,设立外贸优品专区、展销中心。支持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 (商务、财政、文化和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探索模式转型。鼓励零售经营主体从商品经营转向多业态综合运营,强化消费者服务体验,改变收通道费等传统经营方式,发展深度联营、自采自营、批零兼营、制造型零售,创新全渠道零售、即时零售、“线上引流+线下成交”等模式。鼓励中小零售经营主体联盟合作、自愿连锁,联合研发、采购。支持大型零售经营主体以自建渠道、合作、并购等方式“走出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五、激发零售新动能(十)提升数智化能力。支持零售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实现进销存、物流配送等全链条数字化,打通线上线下渠道、商品、服务和数据。鼓励平台对中小零售经营主体技术赋能,资源共享。支持第三方科技企业开发面向中小零售经营主体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推广“人工智能+”,拓展智能导购、低空配送、无人售货等场景。推动消费券发放、结算等环节使用数字人民币,依托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实现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零售经营主体整合供应链资源,完善供应链体系,发展统仓统配、集采集配、共同配送等新模式。支持金融机构提升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融资服务质效。推广全球统一编码标识系统(GS1)商品条码、二维码及标准托盘(周转箱),推动“一码到底”“一托(箱)到底”。 (各地商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强化人力支撑。鼓励零售经营主体稳定员工队伍,更多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改善员工福利,吸纳困难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零售经营主体符合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加快审批流程。完善零售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零售经营主体与院校、商协会合作,培养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并纳入各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零售从业人员纳入各地人才引进政策范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营造竞争新环境(十三)促进公平竞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线上线下零售一视同仁。推动平台经营者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收费,降低平台内经营者成本。强化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平台经营者依法向监管部门开放算法必要数据,促进算法推荐、流量分配公平透明。推动平台经营者建立多元化算法推荐指标体系,不得仅以商品价格作为算法推荐核心参数。鼓励同品同款商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价格治理。支持品牌商构建合理价格体系,通过完善定价策略缩小线上线下价差。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平台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和补贴行为。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虚假打折和不公平定价行为。推动落实明码标价,公示促销活动规则、期限、适用范围,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承担补贴、参与促销活动,向商户转嫁促销成本,以及“0元购”等行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监管统一。健全一体化监管机制,统一线上线下促销等行政检查和处罚标准。推动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户严格履行资质审核等法定义务。依法从严执行《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推动线上线下零售经营主体税负公平。督促平台经营者加大动态监测和合规审核力度,对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未办理的入驻商户及时处置。 (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商务、税务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保障新政策(十六)加强用地保障。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商业设施改造项目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加强零售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优先改造权属清晰的闲置商业设施,对产权分散、构成复杂的,可依法依规进行产权归集后再整体改造。鼓励国有企业按市场化方式盘活商业设施,延长租赁期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禁止对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注册独立法人、最低投资规模等准入壁垒。支持零售企业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促就业相关政策。(各地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源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优质零售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经营主体发行资产支持型证券和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出台适合零售业特点的行业授信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零售经营主体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设施设备节能降碳和数字化改造的金融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商圈(商场)运营单位依法依规申办群众性活动,规范开展促销、广告投放,优化审批或备案流程。充分考虑老旧商业设施改扩建的历史现状,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灵活处理老设施与新标准适配、兼容问题。 (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救援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完善法治市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纠治零售领域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规制恶意索赔,依法严厉打击骗取赔偿、敲诈勒索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整治零售领域网络虚假信息。加强零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推广绿色替代产品,促进使用减量。(司法部、公安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网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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